档案馆服务指南
一、对外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期间不对外开放(寒暑假值班安排请及时关注工作动态)。
二、联系方式和地址
电话:0546-7390906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主楼107。
三、办理方式
档案馆现场办理,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现场登记后即可取件;网上远程办理需仔细阅读《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档案馆查档流程》,将相关附件(查档登记表、身份证电子版、毕业证电子版)发送至档案馆邮箱即可,远程业务3个工作日内(从业务提交日算起)完成受理。
四、各项档案业务办理指南
所有业务办理须现场出示或远程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为他人办理者,需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电子照片;单位因公查阅的,校外单位需出示查阅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签字盖章后的《校外单位利用档案申请表》(请自行前往《查档流程》附件中下载)方可查阅,校内单位出示查阅人校园卡并到现场登记信息即可。
1.学籍档案查阅业务
查阅内容:新生录取花名册、毕业生成绩单、2020级和2021级高考电子档案、学生学籍卡等。
2.文书、基建、科研、会计等档案查阅业务
查阅内容:校内单位因公查阅包括文书、基建、科研、会计、设备、产品等校内可公开控制利用的档案,实行校内立卷部门查阅本部门档案的原则;其他校内单位与个人需查阅的,须经立卷部门同意方可查阅;科研类档案中专利与获奖证书获得者、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查阅本人科研项目档案材料,其他人员查阅须经项目第一责任人许可或项目归属院系所的许可。
3.档案外借业务
档案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学校二级单位如因公务等特殊原因确需借出档案的,需持签字与盖章完备的《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借阅审批表》(表格不予以公开,请自行联系档案馆下载填写),经所在单位、所借档案立卷部门、档案馆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借出手续。档案外借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按期归还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档案如在外借期间有涂改、伪造、损毁、丢失等情况,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4.认证机构学历学位认证业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2018]7号文件要求:
(1)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和电子认证;
(2)学位信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中国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和电子认证;
(3)个人与用人单位学历学位认证请前往上述网站查看,若是需要开具学籍学历类证明,请联系学校教务处。
5.涉密档案查阅业务
涉密档案的查阅利用需持签字与盖章完备的《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涉密档案查阅申请表》(表格不予以公开,请自行联系档案馆下载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