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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厅

图书馆学术报告厅是为学校、各教学院、各部门及广大师生员工开展公务活动、学术交流(报告、讲座)、大小型会议的场所。为加强管理,确保报告厅正常、安全、有序的使用,现对报告厅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报告厅的管理

1、报告厅使用前需向图书馆提交线上申请(通过企业微信),同意后方可使用。

2、报告厅的使用安排遵循校级会议及活动优先的原则。如无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报告厅,由图书馆进行统筹和调整。

3、各单位、部门使用时须安排专人负责人员进场和退场的疏散并在场内进行组织和管理,活动组织者必须配合报告厅管理人员做好设备的使用及维护工作,尤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报告厅管理人员在报告厅使用前要调试好音响、灯光及多媒体设备,会议(报告)结束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设备、关闭电源,确保场地安全。

5、报告厅管理人员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检查、上报。室内设施在使用期间如遭人为损坏,由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并追究会议组织者的相关责任,同时限制其本学期内再次使用。

6、报告厅管理人员经常对场地的线路、灯光、消防栓、通风设备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灯与其它物品距离太近导致温度过高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二、报告厅的使用报批程序

1、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的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图书馆进行统筹安排。

2、使用者进入企业微信——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申请——立即申请,详细填写表内带*内容后,提交申请,经申请方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图书馆部门审批,经图书馆同意方可使用。

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办事流程

3、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线上申请原则上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审批,重大会议或对会场环境及设备有特定要求的,须提前2天预约。

4、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1天通知图书馆,联系电话:0546-7396177 鞠老师。

三、报告厅的使用要求

1、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常态化防护要求,严格控制活动人员数量,入场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戴口罩,保持间隔就坐,活动结束后对报告厅进行全面消毒,卫生打扫工作。

2、申请单位负责审查会议内容,对会议全程监督,会议主题与申请内容不符时须及时制止。

3、申请人必须为我院在职正式职工。

4、申请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学生参与举办的活动必须安排辅导员或教师全程参与指导和管理。

5、申请单位要按学院安全工作有关规定承担起安全责任,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及隐患。

6、进入报告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禁止穿背心、拖鞋进入。保持厅内卫生干净,严禁吸烟、动用明火,禁止吃零食、随地吐痰和丢弃垃圾。

7、各部门在已借用报告厅的情况下不得转借给校外人员或其他单位进行与本校无关的各类活动。

8、接用大功率音响、灯光设备,须提前与报告厅管理人员联系,具体负责人需提交书面材料经图书馆批准同意,请专业电工到场接(断)电源、设备,确保公共设施和人身安全,防止火患发生。

9、严禁在报告厅幕布上用双面胶、不干胶、胶水等黏性较强的粘贴物或大头针、钉子、曲别针贴海报、纸张、宣传画等。

10、各部门使用完毕后要保持报告厅内的卫生干净。

11、墙面、地面、窗户(玻璃)、座椅等地方,使用者应注意爱护,防止坚硬物的磕碰、划痕,搬动桌椅时要离开地面不得脱拽。

12、报告厅管理人员加强对报告厅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隐患。使用报告厅的部门和个人亦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节约意识,保证秩序。在遇到停电、烟雾、火灾等突发情况时,所有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迅速安全离场。

13、报告厅使用完毕后,由使用负责人和报告厅管理人员共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以备下次正常使用。

14、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制止违规行为、请出场外直至谢绝入场等处理办法。

(数据更新至2022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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