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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作者:陈蕾 | 编辑: | 发布日期:2014-01-20 】

近期,有部分读者无视图书馆规章制度,其行为严重影响到他人的学习。为严肃纪律,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做如下规定:

1、禁止将食品、饮料带入图书馆食用。发现后通报批评并罚款20元。

2、禁止在图书馆内吸烟。发现后通报批评、借书证停借半年、罚款50元。

图书馆从即日起将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期进行巡查。图书馆学生工作委员会也将加大监管力度,请大家积极配合。对于明令禁止但却故意违反纪律的同学,将视情节按照学院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同时欢迎广大读者对这种不良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电话:7396176。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