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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内禁止吸烟

【作者:陈蕾 | 编辑: | 发布日期:2014-01-22 】

图书馆不仅是读者读书治学的公共场所,是创造文明和传播文明的圣地,也是消防部门规定的一级防火单位,在图书馆内是严禁吸烟的。近段时间,在图书馆的卫生间、楼梯走廊和馆内各个角落都发现有烟头,严重地污染了图书馆清雅整洁的学习环境,极大地影响了其他读者的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也为图书馆发生不可意料的火灾种下了重大安全隐患。这种行为不仅违纪而且违反了《消防法》。

为了给读者和图书馆工作人员创造一个清新、优雅、文明健康的工作和读者治学环境,消除火灾隐患,图书馆郑重公告:从即日起,图书馆内任何地点严禁吸烟,一经发现在图书馆内吸烟者,不仅对其借书证实行停借半年、罚款50元的处罚,还将上报学院有关部门,按照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同时欢迎读者对这种禁止性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电话:7396176。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