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栏 > 正文

关于清明、五一、端午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作者:郝滨 | 编辑: | 发布日期:2015-04-14 】

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清明、五一、端午节假日安排如下:

清明节:4月4日-4月5日放假,4月6日(周一)教职工上班,学生上课;

劳动节:4月29日-5月3日放假,5月4日(周一)教职工上班,学生上课;

端午节:6月20日-6月21日放假,6月22日(周一)教职工上班,学生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