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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教授工作室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严彦 | 编辑:郝滨 | 发布日期:2019-05-22 】

为充分发挥学校高层次人才优势,提升教师教学科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我校教学科研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我馆特设立了五间教授工作室。为使教授工作室的功能在教授的教学科研工作中得以充分发挥,现制定以下办法:

1.申请对象

学校在职在岗的教授、副教授

2.申请办法

申请人从图书馆网站下载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图书馆教授工作室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领取钥匙。

3.教授工作室地址

石大校区图书馆五楼

4.管理办法

(1)图书馆负责教授工作室的规划、建设及安排。

(2)申请者必须遵守图书馆的开馆时间及各项规章制度。

(3)教授工作室的基本设备由学校统一配置,教授工作室的所有设备均属学校资产,教授有临时使用权,但无所有权和处置权。图书馆为设备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

(4)每位教授只能申请1间工作室,具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教授优先安排;

(5)教授工作室只能用于教学和科研,工作室内严禁从事违反党纪国法、违反校纪校规和师德、学术道德规范的活动和行为。

(6)教授工作室的使用期以项目完成时间为限,定期轮换。图书馆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工作室的分配和审批。